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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3n1小说网 > 修真小说 > 我当王母那些年 > 我当王母那些年 第31节
    消融到最后,如同烈火焚烧,但疼痛对神魔级的生命来说只是最微不足道的,真正痛苦的地方在于将死的迷茫,和不知归途的恐惧,但他已知归处,心中却也安定。

    神子下定决心,忽然侧过身,抱紧了熟睡的王二妮,嗅到她发间有淡淡的桃花香气,想起几日前,她和云华一起采摘花瓣的场景,嘴角就不由自主露出一丝微笑。

    伴着桃花香气,他渐渐失去意识,最后只来得及对惊醒的魔子道:“只好麻烦你了。”

    魔子骂骂咧咧遁入虚空,将他散入宇宙中的灵气一掌拍散,原本聚拢成形的灵气一下子四处散开,这才没有造成大范围的影响,返回张仁体内时,魔子发现自己动用了一波力量后,魂体更加显得透明了,不由再次低骂一声。

    老子是要死了,可不想这么无声无息地去死,连来过的痕迹都没留下。

    次日一早,王二妮就发现张仁的脸色不大好看,不由连忙伸手按住了他的手腕,灵气入体检查上下,没发现有哪里病变,这才松了一口气,问道:“老张,怎么了?我看你不大舒服的样子。”

    张仁白着脸摇摇头,他不知道体内的那个魂体发什么疯,明明都快消融了,凌晨那会儿却拼命和他争抢起身体来,原本他没想管的,可那魂体得到身体的第一时间,就伸手意图猥亵夫人!

    因为从前没这样的情况,所以张仁对魔子也放松了警惕,可他这些前世根本就和荡魔是一丘之貉!他不得不打起精神来,把魔子挤出了身体,两人在识海里厮打多时,直到夫人一觉醒来。

    张仁是真的疲累,又不想说出来让王二妮担心,只好推说道:“这两天可能是过于担心云华的婚事,所以没休息好。”

    王二妮略微犹豫,还是没戳破他,其实她感觉张仁有可能是……亏了。

    到底三十几岁的男人了,这年头已经算是中年人,再往后过几年到四十岁,都可以自称老夫了,不可能还像年轻那会儿龙精虎猛,虽然她其实也没见过张仁年轻时候。

    王二妮还是善解人意的,没有直说,只道:“接下来还有的忙呢,我想着把后巷那边清一清,刚好围起来,云华和天佑他们年轻小夫妻总不能真挤在小楼里过日子。”

    张府最开始也只是普通的二进住宅,后来生意做大了,慢慢收购了左邻右舍的房屋,才扩建成现在的样子。

    所以后巷那边一条街其实也是张家的地,张父还在那会儿,是简单收拾了一下给仆人住的地方。如今张府没那么多仆人了,后巷也就闲置下来,摆了些不常用的物件当成库房用。

    话题真转到云华的婚事上,张仁也松了一口气,笑道:“要是改建,一个月可不够,不过可以先办婚事再建房,就从云华的小楼开始围到后巷,地方也不算小了,他们再生几个孩子也住得开。”

    说到这里,又难免想起云华肚子里已经揣上一个,张仁还是有些恼,只道:“那杨天佑实在像个狐狸精!”

    王二妮忍不住笑出了声,安抚地给张仁顺了顺背,“好了,不要人前人后总提这事,越提越挂在心里,只要他们日子过得好就行了。”

    张仁勉强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不过他很快就又破防了。

    大清早的,他坐在书房里看看账本,夫人就来给他送酒,这本就让张仁有些奇怪了,他不大饮酒的,尤其还是早上,不过夫人一番心意他也没有推辞,直到一口下去,龙落子酒!

    别人可能喝不出来,毕竟龙落子酒一般不是直接把龙落子泡酒里,而是研磨成粉末入酒,可他吃过温阳丹啊!对龙落子的味道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。

    龙落子可是治肾虚的灵药啊!平白无故,怎么给他喝这个?

    张仁有一万句疑问在心中发酵,但王二妮只是稍稍有些局促,反正外间也没人,声音略微压低道:“这是重秋星上寻摸来的,好几百年的龙落子,很补的。”

    张仁颤声说道:“我已经到这个地步了吗?”

    丹药是道家修真之法,磕几颗丹药也是风雅之事,喝上补药这性质就不同了啊!而且还是夫人亲手端来的补药!

    魔子早就在最初的愣神过后理解了这事的本土含义,笑得识海动荡,只差捶地大笑几声,张仁则是悲伤而悲愤地看着手中的龙落子酒。

    王二妮真没想到他拿丹药当饭吃的人,会因为喝到补药难受成这样,犹豫了一下,低声道:“那不喝这个了,我学一学怎么炼丹?”

    张仁抹了把脸,“算了,我喝了吧。”

    说完,一大杯龙落子酒一饮而尽,就是脸色更不好了,看着就跟被君王赐了毒酒的忠臣似的。

    而且直到中午吃饭也没缓过来,因为他又看到了满桌的补肾药膳,炖猪尾,炒鹿肉片,黄芪苁蓉粥,红烧羊蝎子,虫草乌鸡汤……

    云华不大懂这个,吃得满头冒汗,还对不怎么下筷子的张仁道:“哥怎么不吃啊?今天菜色不错啊,口味也好。”

    王二妮有些心虚地摸了摸鼻子,她这不是,还想抢救一下嘛,总不能才成婚几年,孩子都没多大,就不过夫妻生活了吧?而且补补又没坏处。

    张仁现在是真怀念大舅哥啊,都是男人,知道给他遮掩,从来都是书房密谈,服用丹药还能说是养生,而不是让他无助地面对这满桌的补肾之物。

    其实王追月的“遗物”不少,他给张仁炼制的温阳丹可是以麻袋计数的,只是他到底是炼丹师,不是专门开虎狼药的,大多以温补身体为主,但现在,张仁需要的可不是养生丹了。

    龙落子就酒,越喝越有,晚上的时候,张仁木着脸直接生嚼了一对龙落子,他现在感觉浑身有千钧之力,魔子想出来捣乱,被他一脚踢进识海空间里,对上王二妮关切的眼神,张仁直接吻了上去。

    补我一天了,今晚就让夫人试试成效吧!

    夫妻打架,从床头打到床尾,又从卧房打到围墙,最后亭子边休战,王二妮不得不承认她冤枉了张仁,毕竟肾亏的人再怎么补,也补不出这种精神奕奕的劲头,他昨天大概是真的忧心云华的事。

    张仁这才满意,并不知道这漂亮的一战,魔子为他出力不小。为了这二两肉的事,他都用上兵法了,先示敌以弱,再暗度陈仓,最后瞒天过海,犯下惊天罪行!

    不过总之,三个人都挺满意的。魔子也不想着搞事了,他现在陷入了一种非常平和的心态,看见一只狗都不会上去踢两脚的那种。

    可惜美好的日子总是不长久的,用了几天兵法后,魔子明显感觉到力不从心了,倒不是他有什么毛病,而是魂体支撑不住了。

    临消散之前,他骂骂咧咧把神子没做完的事都给办了,最后回了一趟道场,也不管三七二十一,只要有价值的都收拢进识海空间里,化为一颗宝珠,就放在王二妮的枕头底下。

    回来的时候,正是傍晚,感觉自己已经撑不到晚上再使一回兵法了,魔子一头撞开张仁,拉着王二妮上了张府的一处二层屋顶,郑重地道:“夫人,我想好了,我们第二个出生的孩子,就叫她夕儿,还有那个最小的,叫朝儿。”

    朝夕。

    朝问道,夕死可矣,他见过太多宇宙大道,早已过了闻道则喜的年纪,但还是觉得朝夕是个很美的词。

    王二妮和张仁商量过几次孩子的名字,倒没有怀疑什么,想了想,点头道:“好,就叫这两个名字,彩儿,朝儿,夕儿,都很好听。”

    魔子咧嘴笑了,这个笑很不像张仁,笑得有些邪性,他一把讲王二妮抱进怀里,在她唇瓣上狠狠地撕咬几下,急切地品尝着她的滋味,而后,死在这场甜蜜的探索之中。

    磅礴的灵气如刀,狠狠袭向桃源村的方向,大昊天躺在破床上,随手一挥,就打散魔子在这世上最后一丝威胁。

    后半程吻势逐渐温柔,人已经成了张仁,张仁慢慢地松开了手,王二妮唇瓣微肿,定定地看着他,忽然轻轻道:“又……走了一个?”

    张仁叹气,没瞒过。

    后头两人靠在一起看着夕阳,王二妮枕在他肩膀上,看着夕阳落幕的盛景。

    岁月温柔啊。

    第54章

    晚夏时节,张府里第一个生崽崽的是太白。

    他压根没想用凡胎承受生育之苦,早早就避了出来,一个魂站在老桃树精边上,黑着脸看那只白狗下小狗。

    老桃树精感叹道:“神魔诞下后代不容易,星君往后也算有了一脉后裔传承。”

    太白不屑一顾,什么后裔传承,区区凡狗,资质不好的话往死里喂资源,也最多活一个劫纪罢了,难道他还指望这窝凡狗子子孙孙无穷匮,给他下无数狗崽后代?想想都窒息。

    白狗是头胎,生得比较艰难,先下了个浅黄色的小崽,后头就比较顺畅了,接连四个都是黄狗,一看就是那种土黄犬的后代,太白仿佛能从狗崽身上看到那只作恶公狗的轮廓,气得扶着树骂骂咧咧。

    生到最后一只时,白狗的肚子明显瘪下去很多,最后一只小崽个头也很小,落生之后,母狗舔掉胎衣,露出一只白皮的细狗小崽来。

    太白起初没在意,随即忽然眉头一动,这只小崽……资质极好。

    他还想凑近了看看,但实在不想这时回到狗身里去,左右不过一只小狗,想什么时候看就什么时候看,没必要这些日子归体,他可不想喂奶。

    第二天,太白下小狗的消息就传开了,张仁连忙过来看,一共五只小狗,四只都随了吕洞宾家那只土黄狗,品相最好的就是小五。

    小五是一只雪白雪白的短毛小细狗,抢奶抢得很凶,张仁伸手过去,还没睁眼的小狗张嘴就要咬,张仁立刻缩手回去,没让它咬到。

    王二妮也赶过来看,忍不住笑道:“这小狗倒是适合做猎犬,凶得很。”

    张仁拍了拍母狗的头,笑着站起身道:“我们家倒没人爱打猎的,我只是喜欢猎犬的品相罢了。”

    王二妮看过人打猎,没觉得有趣,村里的猎户打猎只是为了混口饭吃,她还没见过打猎只为玩乐的,实在不觉得这样的事有趣。

    家里的狗平安诞下一胎,也算是件喜事,云华的婚事就在这两天,府里都挺忙的,张仁就以此为由多赏了府里丫鬟仆役们一个月的月钱,家里猫狗的伙食也添补了些,尤其是才下小崽的母狗,不仅添了食量,每天还多给喂一碗鱼汤下奶。

    杨天佑家里是真的穷,一穷二白只剩三间房屋的那种,也没什么可收拾的,但到底要些颜面,张仁给杨天佑塞了不少银钱,叫他置办些聘礼送来,虽然是左手倒右手的事,但这样总能堵住外人的嘴巴。

    婚礼当日很是热闹,张仁请了许多朋友过来,杨天佑那里没什么亲朋好友,只得厚颜拉了些同窗过来,其实他和同窗们的关系也不亲近,也就是他小小年纪考中了秀才,又得了一门好亲事,人家不好拒绝他而已。

    云华就厉害了,她有不少小姐妹,有的成婚之后就疏远了她,觉得和一个闺中老姑娘往来不好,但更多的和她玩得不错,十几桌酒席里头,她一个闺阁小姐,请的朋友居然占了四五桌,比杨天佑拉来的同窗多得多,不得不说她跟张仁真是一家兄妹。

    这样热闹的婚事,王二妮当然也去了一趟桃源村,请大昊天……让他把王追月放下来,都是一家亲戚,总不好大家热热闹闹吃喜酒,放着王追月一个人孤零零不管。

    大昊天非常好说话,只是请求道:“我也想看看婚礼,我会变成其他样子去,好吗?”

    王二妮犹豫了一下,还是答应了,给了他两张请柬。

    然后大昊天就化成了太白的星君人形,和王追月一起去吃喜酒了。

    真正的太白一脸呆滞地看着大昊天坐在席间,左顾右盼,他好像在记婚礼的一切细节,从装饰摆设到一应流程,把云华和杨天佑身上的喜服形制都记得一清二楚。

    酒席宴间,王追月宛如隔世一样坐着,拿筷子的手微微颤抖,他已经吃了不知道多久的天材地宝了。月宫上没有活物,他啃的都是灵石宝珠一类,不说啃不啃得动,滋味是真的寡淡,有的都不是吃进去的,而是硬吞下去。明明身处华丽的宫殿之中,他却生生活成了野人。

    这一遭重归人间,一向饮食不过七分饱,以清淡素食为主的王追月,一筷子就夹住了一大片金汤肘子皮,肥嘟嘟的肘子皮!

    风卷残云,鲸吞虎吸,吃出了杀人如麻的气势来!

    好在他坐自家那桌。

    热热闹闹到了晚上,席上的女客大多早早散了,只有些已经嫁为人妇的,和丈夫一道来的还留在席间,杨天佑的同窗们喝不过张仁的朋友,大多醉得东倒西歪,两边战力都不够,自然闹不成洞房,剩下的人把云华和杨天佑送到新房里也就散了。

    新房自然不是云华先前住的小楼,而是张仁早年的住处,双亲去世后,他就搬进了张府后院的主房里,原先的少爷院子就空置着。那地方很大很宽敞,如今暂时清理出来做新房用,主要是因为肚子等不及,等到改建完成再让他们搬也没什么。

    事实上杨天佑也没什么不满的,新房收拾出来非常漂亮,院落四合,有两排廊房和前后两个大屋,大屋里又各自内外三间,放在一般人家都可以住祖孙几代了。

    小夫妻鸳鸯帐暖,张仁和王二妮指派着人收拾残席,还完整的菜色撤下去,这按惯例是仆役们的加餐,实在不成样子的就折一折倒进泔水桶。

    从前张府不养猪,但自从王二妮嫁过来之后,她带的那头猪地位也水涨船高起来,过了几个年都没杀*,反而养得白白胖胖的,府里的泔水一向都是这头猪的。

    还有些喝得太醉的客人,家里就在县城的雇轿子往回送,离得太远的就安置下来,还要打发快腿去人家家里报信。

    王追月还没走,他今天吃得太多了,为了解腻又喝了很多酒,虽然人还清醒着,但王二妮还是没让他就这么回去,收拾了间客院让他住下。

    一切忙完,已经很晚了,张仁长出一口气,远远看见新房那边灯烛未歇,难免有些心酸,道:“住家的女婿半个贼啊。”

    这是龙兴县的老话了,也就是表达一下岳家人的不满。

    王二妮摇了摇头,笑道:“你都看在眼皮子底下了,还放不下心来?我看云华是很开心的。”

    张仁也笑,回到主卧的时候,看到霞儿的房间里已经早早吹了灯,小丫头睡得正香,两人也没打扰,一天忙碌下来,张仁沾了枕头就睡了过去。

    王二妮精力充沛,像照顾宝宝那样给他擦洗了手脚,塞进被褥里,一夜无话。

    次日清晨,一家子都起迟了,张仁是操心婚事累的,云华和杨天佑这对一个月没见的小夫妻,当然是打了半夜的架,快中午的时候才坐上了早饭桌。

    作为住家的女婿,还起迟了,杨天佑看上去有些羞于见人,脸颊上有一层胭脂似的薄粉,张仁看他不大顺眼,只道:“坐直了说话,跟偷了姑娘家胭脂似的,不像个样子。”

    杨天佑连忙坐直身子,云华护着他,连忙道:“哥,你别找借口说他,这是天生的颜色,平时白白的,一害羞整个人就粉粉的……嘿嘿!”

    前半句还是人话,后半句已经不是了,张仁严重怀疑她最近写的是流氓的话本子。

    杨天佑羞得低下头,更加不敢见人,把张仁看得脑仁疼,斥责云华道:“成了亲的人了,端庄些,别当着孩子的面胡说八道,行了,吃饭吧。”

    霞儿歪着脑袋看姑姑,并不明白粉粉的有什么值得嘿嘿成那个样子。

    王二妮给张仁添了一碗粥,横他一眼,示意他少说些,新婚小夫妻亲密些不是坏事,他总掺和才不对,跟个恶婆婆似的。